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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公告-玄武区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2021-06-10 11:29:52 关注量:92
公告-玄武区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TC-C-217216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玄武区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60. 5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及为办理设计审查所需要的前置资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玄武区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玄武区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详见其他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6-08 00:00到2021-06-15 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06-28 09:3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06-28 09:30:00 七、其他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项目总投资额在19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治理或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或设计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批复文件,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中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不可兼得)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 ②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4.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级建遣师资格。(项 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均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4.2.2)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4.2.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遣师资格。 注:以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0年5月-2021年4月) 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繳納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繳納凭证:若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应提供退休证明和相关聘用合同;高校设计院或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繳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4)其他要求: (4.4.1)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4. 4.2)投标施工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3)投标施工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4.4.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须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4.4.5)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4. 4.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鳌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4.7)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4.8)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开标前向南京市水务局递交相关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南京网站进行公示。本项目将不接受未进行承诺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市水务局开标前接收清单为准)。具体流程请参照南京水务网《关于实施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多2家联合,其中包括一家设计单位,- -家施工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的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有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原件扫描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是联合体其中一方的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另- -方法定代表人也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署),不要求的其投标被判无效标: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评分因素中的信用等级评分以施工单位的信用分为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07日15:49:29至2021年06月15日 15:49:00, 注:办理电子钥匙 联系人:陈 波 联系人电话:188 0125 5508 联系人邮箱:zbgs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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